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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陈靖承认做假证 被国美系华人金融前高管赵海龙胁迫

发布时间: 2019-09-19 17:16 来源:博客中国 作者:秩名

  迷雾重重的“深圳中院274号案”最近有了新的重大转折。日前,在逃人员陈靖在一封亲笔写的说明书中承认曾受赵海龙胁迫而提供虚假证据,并披露了这起虚假诉讼案背后的阴谋。此案中,由陈靖签名的一份证据导致深圳一宗价值百亿土地陷入可能被侵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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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取的资料显示,陈靖在说明书中讲述了为虚假诉讼提供假证的来龙去脉:“所谓2013年8月27日有本人签字,内容为依据光电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的约定,于2013年7至8月期间分6次向中伟创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账户支付代偿款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的《确认函》,是完全不真实的,是完全受赵海龙借本人特殊身份被逼和误导,于2017年年中才出具的《确认函》。本人并未仔细阅读及当时无法核实《确认函》的内容,后来才知道赵海龙利用《确认函》作为证据于2015年起诉达菲科技公司并查封其持有的股权,达到侵吞福永项目的目的。本人谨此证明:本人是在赵海龙逼迫和误导下在《确认函》上签字的,并确认此5000万元是替达菲科技公司还款无疑。”落款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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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靖在说明书中提到的《确认函》是指,赵海龙曾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一份由深圳光电法人陈靖亲笔出具的《确认函》,指出2013年深圳光电转账的5000万元,是替其它公司还的债,并非偿还达菲科技所借的款项。 导致法庭在审判274号案件时受到干扰。赵海龙以深圳达菲未偿还5000万为由,查封了项目公司股权。

  这封由陈靖亲笔书写并落满手印的说明书,成为赵海龙策划实施虚假诉讼的关键证据。早在今年7月,赵海龙等人涉嫌虚假诉讼案已经由深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一份拍摄于2018年8月的视频资料中,陈靖也称,他在被通缉潜逃后,仍在配合刘贺超等人向法院提供伪证,以干扰法院判决,从而进一步获取利益。

  与274号案件关联的,是深圳另一宗倍受关注的案件:广东省高院(2017)粤民初1号案,据了解,1号案合议庭成员包括秦旺,肖薇、陈韶妍。这两宗案件高度相关,国美系华人金融前高管赵海龙目标直指深圳福永百亿土地。

  1号案和274号案第一原被告基本相同,立案时间都是在2015年底2016年初。274号案件的目的就是赵海龙阻却达菲科技还款,这点可以从两个案件的被告陈靖2019年9月12日出具的文件中清晰的证明,他是在被赵海龙逼迫的情况下出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侵吞1号案的争议标的福永项目。

  赵海龙在2019年5月23日庭前会议前,广东省高院审判长秦旺做当庭人员调查时,赵海龙明确说明其代表澳鑫隆公司,他是澳鑫隆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其子赵东鹏是本案第三人美达菲公司的总经理,一直声称替其父代行权利。赵海龙也多次庭审结束后召集代理人程艺和赵宇开会。

  各种证据都指向1号案和274号案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案件,核心目的都是赵海龙和谢钰珉联合侵吞达菲科技核心资产福永土地。谢钰珉为职业放贷人,牵涉多宗借贷案。

  媒体广泛报道了这两起案件。近日,深圳光电债权人在网上发文,称2陈靖将深圳光电与达菲科技、美达菲之间价值3亿元的债权协议,以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谢钰珉,而谢钰珉方面实际只支付了3000万元。陈靖意欲逃废债务的行为,让债权人蒙受极大损失。

  案号:广东省高院(2017)粤民初1号案

  合议庭成员:

  秦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肖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韶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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